nuomistudio 发表于 2013-11-15 10:06 只看TA 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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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可以到别的地方去耍耍的么,保证女的没做完就追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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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oujiang 发表于 2013-11-17 15:52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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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帖子写的是事实,那么王小琴被判12年告诉了我们什么事呢,就是王小琴就不应该还手,老实的挺着让男的打,反正他也没想打死你,就是打死你了也是失手,主观愿望还是不想打死你嘛,所以你还手,且失手杀人就是不对,你应该让他打,这样你就有理了。 操,什么狗屁法官。是想鼓励什么啊,鼓励在收到伤害的时候不还手,等着受到伤害啊,别说是那茶壶砸手指,砸那里也不行啊,就得反抗,就的还手啊,这还不算是正当防卫,那刀子还不行,一个女的有男人那么强壮吗,赤手空拳的不是擎等着受伤害吗? 不说了,没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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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820105 发表于 2013-11-18 19:58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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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laodoujiang 于 2013-11-17 15:52 发表 还手是正常,可是用刀就过了,即使是正当防卫,也是防卫过当。 貌似男子还是醉酒状态,就新闻所说,感觉还有其他饭店人员在场,要说是拿刀吓唬两下,应该没这么果断的,成功捅了两刀。 根据所述情况,法官的量刑是合理的。不相信可以查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定义,和量刑标准” 这次法官应该没错。 开始也觉得12年有点多,但是规定的是10年以上,这也可以了,表现好了,还能减刑,可能有个五到七年差不多了。 如果事实有点差异,有证据说明不是故意的,可能可以判过失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正当防卫的可能,几乎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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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ingxing 发表于 2013-11-25 19:00 只看TA 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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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所以还是不要发展婚外情呀容易出人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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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honghai 发表于 2013-11-28 19:51 只看TA 2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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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估计是有神经病,要进行医学司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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