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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家7口三亚“夺命海滩”游玩3人溺亡 获赔36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龍行天下鬼    时间: 2016-8-20 10:55     标题: 一家7口三亚“夺命海滩”游玩3人溺亡 获赔36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 张淑玲)昨天,三亚大东海“8·15”溺亡事件家属获赔36万余元。据了解,该事件是大东海溺亡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安全事故,也是三亚首起因溺亡而走上诉讼途径的案件。

  去年8月15日17时许,来自四川温江的易勇刚及妻子杨春梅一家七口来到海滩,当时,易勇刚母亲留在广场歇脚,易勇刚一行6人向东行三四百米处,夫妇带4岁的女儿在海滩上拍照,时年19岁的外甥鞠易坤、18岁的外甥孙童、14岁的外甥女李兰心下海游玩。3个孩子下水后不久便被海浪卷没。除李兰心获救外,两个外甥和下海救人的易勇刚3人溺亡。

  因指认大东海经营管理公司负有安全照护责任,杨春梅等家属索赔140万余元。2015年11月2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驳回了杨春梅等家属的诉求。杨春梅等随后上诉。今年5月1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昨天,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大东海旅游区应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大东海公司明知军事管理区域有暗流危险,却疏忽管理,存在管理瑕疵,故应尽20%的赔偿责任。赔偿易勇刚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4万余元,另赔偿两名遇难的外甥各11万余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至2015年8月15日,大东海因逆流、暗坑多发已致28人溺亡,大东海也因此被称“夺命海滩”。



个人观点:虽然补偿金不是很多,三个人才36万,但是也算可以了,毕竟海边的海浪谁都不能保证,而且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时刻待在每一个游客身边,算是责任补偿吧!
作者: manwujingchen    时间: 2016-8-21 00:21

主要是感觉我们平民的生命太廉价了,而且问题在于这都已经算是个不错的结果…
作者: wgyuan    时间: 2016-8-21 07:57

国内的法律就是这样,人死了就像牲口一样不值钱,这事要放到欧美国家去陪多少钱都不够
作者: amur    时间: 2016-8-21 10:33

说真的,照新闻里的说法,这个大东海三年死了28人,这个地方是不是应当封闭一下???这个钱还是不要赚!
作者: catss    时间: 2016-8-22 09:58

如楼上所述。如果都成了夺名海滩,几名尚未满20岁的小孩子去游水岂不是找死?我话说的难听,但是命是自己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给你赔钱也算人道了。
作者: tjlzh    时间: 2016-8-22 10:29

军事管理区啊 在这里玩什么意思啊 窥探军事信息么? 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 mno101    时间: 2016-10-13 21:49

一家七口都挂了,这钱赔给谁呀,而且七条人命才36万,似乎又太少了吧。
作者: penhu01    时间: 2016-10-13 23:11

还是要尊重生命、注意安全。
作者: wuzhenting1    时间: 2016-10-26 01:53

我就差点交代在那里 还好当时有好心人拉了我一把
作者: wxc853200    时间: 2016-11-7 16:54

那是免费游玩的地方   所以赔偿金不好说
作者: 834012676    时间: 2016-11-7 20:50

都已经带走28条生命了,这个景点为什么还能开着,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作者: bit32195    时间: 2016-11-7 22:03

周日中午电视播了这个案子:
1.那个地方是免费的海滩,海滩本身不收钱
2.出事的地方有很多危险提示的牌子,死者家属的自拍录像也显示他们明显看到了提示标语
3.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于一分钱不赔
作者: jkl123    时间: 2016-11-8 16:58

其实这事说别的没用,军事管理区里有啥好玩的呢,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才是最大的保障。
作者: 小狼帅帅    时间: 2016-11-8 23:38

这个新闻刚刚从中央电视台播过,而大东海我也是去年去的,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呢
作者: yhyhj12    时间: 2016-11-9 18:30

这20%也太少了点。三条人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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