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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做发型花10小时 男友不耐烦被捅死 [打印本页]

作者: popyf0426    时间: 2013-10-9 13:45     标题: 女子做发型花10小时 男友不耐烦被捅死

女友做发型花了10个小时,男子等得不耐烦而发脾气。两人争吵间,男子被女友持水果刀刺中胸部,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涉案女子王小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二人口角变成致命打斗

年过30的王小琴,两年前在重庆市石会镇认识已婚男友吕某,随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并同居。其后,两人来到广州白云区江高镇步行街内某湘食府打工,王小琴负责收银,吕某负责采购,店老板和其他员工都以为两人是夫妻。

今年2月2日下午1时许,王小琴去做头发,直到晚上10时许才回到湘食府。据王小琴供述,当时男友吕某脸色不太好,说有服务员偷懒,又发脾气责备她“做头发要做10个小时,还做得这么难看”。王小琴一气之下向吕某要自己的身份证,扬言要独自买票回老家。

二人的口角最后变成打斗。王小琴称吕某先用手掐她的脖子,又冲过来拿茶壶砸她的手,将她推到收银台处。她于是顺手拿起收银台上的水果刀向对方胸部刺了两刀。随后见吕某流血,她慌忙用手机拨打110和120,却说不清楚具体位置。最后,王小琴找到厨师长送吕某到医院抢救,吕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吕某系被刺伤胸部,造成主动脉根部破裂,引起心包填塞,导致心力衰竭死亡。王小琴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女方行为不属正当防卫

广州市中院查明,吕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掐王小琴的脖子时已被推开,砸茶壶也只是打到女方的手指,王小琴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目前无证据证实吕某是因醉酒后实施殴打,且王小琴的供述也证实两人发生口角后打斗,不能认定吕某存在过错。

据此,市中院认定王小琴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小琴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在捅伤被害人后积极实施抢救,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一审遂对王小琴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4万元。


评论:尼玛这是真正女汉子啊,真彪汉,以后老婆叫我陪她去做头发是绝对不可能了,而且做完头发三天都不敢评论了,万一发个彪什么的,小命难保哦
作者: GAME38169033    时间: 2013-10-9 14:29

哇 靠 !没结婚就先被桶死了!
作者: everpy    时间: 2013-10-9 15:24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个才是真正的女汉子,女人们做头发不就是为了给男人们臭美几下的,你丫的还说人家难看,你真是“找死”了
作者: 觳半仙    时间: 2013-10-9 19:42

真是天下之大,无其不有啊,死得冤枉
作者: sofa82    时间: 2013-10-9 22:58

够彪悍的,真是一对活宝冤家啊
作者: lyphxy    时间: 2013-10-10 02:43

看来以后不要轻易招惹女朋友了,再也不敢陪她去做头发了,太危险了 。
作者: 4afish    时间: 2013-10-10 06:09

看来危险处处都存在呀,这个世道
作者: sword76    时间: 2013-10-10 12:51

一个发型引发的血案,现在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社会太不和平了
作者: a218400    时间: 2013-10-11 13:15

这男的性格也太鲍照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lh8263    时间: 2013-10-11 20:12

就这样还男女朋友,现在的年轻人啊,哎
作者: nuomistudio    时间: 2013-11-15 10:06

男的可以到别的地方去耍耍的么,保证女的没做完就追来了!
作者: wysxs    时间: 2013-11-16 13:16

这个头发做得也够久的,不过那男的耐心也很好,还等了10个小时,为什么后面部能等了啊!
作者: bkx1980    时间: 2013-11-17 15:22

这叫什么事情~  稀里糊涂弄出人命了~
作者: laodoujiang    时间: 2013-11-17 15:52

如果帖子写的是事实,那么王小琴被判12年告诉了我们什么事呢,就是王小琴就不应该还手,老实的挺着让男的打,反正他也没想打死你,就是打死你了也是失手,主观愿望还是不想打死你嘛,所以你还手,且失手杀人就是不对,你应该让他打,这样你就有理了。
操,什么狗屁法官。是想鼓励什么啊,鼓励在收到伤害的时候不还手,等着受到伤害啊,别说是那茶壶砸手指,砸那里也不行啊,就得反抗,就的还手啊,这还不算是正当防卫,那刀子还不行,一个女的有男人那么强壮吗,赤手空拳的不是擎等着受伤害吗?
不说了,没天理。
作者: llq168    时间: 2013-11-18 13:44

现在的女人真不好惹,难怪当今的离婚率这么高,男女之间都互不想让。
作者: hm820105    时间: 2013-11-18 19:58

引用:
原帖由 laodoujiang 于 2013-11-17 15:5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2890888&ptid=4928653][/bbs]
如果帖子写的是事实,那么王小琴被判12年告诉了我们什么事呢,就是王小琴就不应该还手,老实的挺着让男的打,反正他也没想打死你,就是打死你了也是失手,主观愿望还是不想打死你嘛,所以你还手,且失手杀人就是不对 ...
搜了一下各大新闻网都有传,新华网的来源是大洋网。应该是事实。
还手是正常,可是用刀就过了,即使是正当防卫,也是防卫过当。
貌似男子还是醉酒状态,就新闻所说,感觉还有其他饭店人员在场,要说是拿刀吓唬两下,应该没这么果断的,成功捅了两刀。
根据所述情况,法官的量刑是合理的。不相信可以查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定义,和量刑标准”
这次法官应该没错。
开始也觉得12年有点多,但是规定的是10年以上,这也可以了,表现好了,还能减刑,可能有个五到七年差不多了。
如果事实有点差异,有证据说明不是故意的,可能可以判过失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正当防卫的可能,几乎没有。
作者: yelingxing    时间: 2013-11-25 19:00

我去,所以还是不要发展婚外情呀容易出人命呀!!
作者: 194371    时间: 2013-11-27 00:40

还有这样的怪事??真他妈的奇葩中的奇葩啊!呵呵,
作者: yishu12    时间: 2013-11-27 13:45

世上的奇葩不得不说还是很多的- -
作者: dddhonghai    时间: 2013-11-28 19:51

这人估计是有神经病,要进行医学司法鉴定。
作者: 104522235    时间: 2013-11-29 21:13

这女人也真是强悍的厉害,连男人都被搞死了.
作者: 印寂    时间: 2013-11-30 10:05

以后再也不敢说女朋友头发难看了!
作者: sk5802    时间: 2013-11-30 10:19

真是天下之大,无其不有啊,无敌了
作者: q354007708    时间: 2013-12-20 11:37

哎 和睦这两个字 为什么大家都不放在心上的  发生重大事情后就后悔莫及得了
作者: tmsool    时间: 2013-12-20 12:02

这女的也太狠了点吧,男同志们要引以为戒啊!
作者: gbatjn    时间: 2013-12-23 12:22

这年头不光男的彪,女的也一样彪,俩彪子凑一块肯定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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