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大代表提议卖淫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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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JZHAHA
时间:
2012-3-6 17:18
标题:
人大代表提议卖淫合法化
对卖淫合法化提案的几点看法
引子 人大代表迟夙生女士提议,删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359条,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加上“未经许可”四字。亦即,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这项提案被外界称作“卖淫合法化”提案,迟夙生女士对此表示认可。她认为,加上“未经许可”四字,亦即在卖淫合法化之后,只有“未经许可”的强迫、引诱、客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才是犯罪。当被问及对该提案的命运时,她苦笑:“枪毙”的可能性很大。
看到这份提案,我的第一感觉是: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的脚步加快了,这样的提案如果在上世纪提出,政治前途恐怕要画上句号了。
我是不同意这份提案的,逻辑上有这么两点,第一与“八荣八耻”向左,而我是赞成“八荣八耻”的;第二,人大代表应该是替人民说话,而我听到的人民声音不是这样的,他们说迟女士是在为小姐说话。
在论据上,迟女士的观点也很难站住脚。迟女士对这份提案的论据解释是,1.严刑峻法下,尚不能抑制卖淫嫖娼,却有逐渐蔓延之势,堵不如疏;2.艾滋病的猖獗,与卖淫嫖娼有关系。合法化后,将提高门槛准入,有病者将严禁从事性工作;3.保护性工作者的合法权利。避免她们被嫖客拐卖、勒索、杀害;4.产业化(这条建议不是迟女士提出了,但她对此表示同意)。下面我逐条分解:
先说第一条:因为堵不住所以要疏。在中国社会中流传着这样一条很八卦理论:“堵不如疏”,并以大禹治水为例。这其实是一个误区。阅读大禹治水的故事,其完整的描述应该是:如果堵不行的话可以采用疏。这才是完整的意义。假如鲧的堵成功了,那么大禹也就没必要去疏了。同时这个故事让后人明白,在操作层面上,“疏”可能比“堵”更难。禹治水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耗尽心血与体力,其努力程度不比堵少一点。迟女士建议卖淫合法化,理由是已经“堵不住”不如放开。我们假设目前已经“堵不住”,那么合法化该不该称作“疏”呢?我认为不是的,首先,卖淫现象堵得住与堵不住,取决于地方政府对堵的态度。态度坚决就一定能堵住。其次,迟女士的做法说到底不是在“疏”,看上去倒像是“开闸放水”“水漫金山”,这跟疏挨不上。
合法化意味着,卖淫跟卖冰激凌一样,只要器官正常谁都能够“快速开业”,那么公序良俗怎么看?礼义廉耻还要不要?妇女的社会地位如何保障?目前性从业人员大约1500万(据说更多),合法化后有多少?庞大的、合法的从业者引发的新的社会问题,比如健康问题,艾滋病防范,政府腐败控制等如何解决。这不是在“疏”,是在饮鸩止渴。另外,我们退一万步讲,现在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按照迟女士的理论,是不是要变堵为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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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人大代表迟夙生女士提议让我看到,我们狼友的春天来了,我们苦难的女同胞们终于可以明正严顺的靠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了。
合理管理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
不知道各位狼友对这个有划时代意义的提案怎么看
作者:
dxbbah
时间:
2012-3-6 17:33
能有代表在那样的会议场合提出这样的议案,也表现出一种进步。
作者:
fishfly
时间:
2012-3-6 20:56
这个可以有啊,我举双手赞同 哈哈。。
作者:
kelon6188
时间:
2012-3-6 21:45
其实妓女合法化也只是大势所趋,我也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女人都不再太歧视站街女了。说接纳呢以中国的教育肯定不会出现的,但统一管理嘛将有方案出台。
作者:
就要火舞
时间:
2012-3-6 21:48
迟女士的这一提议是有充分的论证的,既解决失业问题,的同时也相应的减少了社会犯罪率,起到了资源的充分利用。是有利于狼民心声。
作者:
longyun1
时间:
2012-3-6 22:29
不知道这女代表是怎样当上的,估计她暗里也是靠这一行当当上的
作者:
自在天王
时间:
2012-3-6 22:50
呵呵,赞成这个提案,现在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作者:
nikeme
时间:
2012-3-7 01:20
标题:
坚决支持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员可以有N奶,百姓不能嫖嫖娼?
作者:
yiyang412
时间:
2012-3-7 02:22
不敢正视自身的需求是最大的“无耻”,“性”是人类生活中占相当地位的刚性需求,“性”的压抑所导致的人的生理、心理问题远比“性”的产业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大的多,一个是“人”本身的,一个是“社会”观念的,“人”本身的远比“社会”观念重要,因此,“性”的产业化对“人”本身有利,社会观念是可以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渐转变的。
作者:
djpeak
时间:
2012-3-7 09:48
性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权利,这本身无可厚非。现在抓卖淫,屡禁不止,为什么?经济发展了老百姓有钱了,同时现实中压力更大了只不过寻求发泄的一种方式而已。1978年之前大家都穷,哪有这个爱好啊。所以将卖淫由半公开转为公开是一种趋势。
作者:
zdvhhmm1
时间:
2012-3-7 12:15
这种可能性太小了,这不是一种回归吗
作者:
刀疤狼
时间:
2012-3-7 12:21
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中国人的性开放了......卖淫可以合法化,但是必须要依法卖淫,用法律规范卖淫行业,这样才能保证广大狼友的利益和健康!另外还要依法纳税,这样才能利国又利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狼友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
autosis
时间:
2012-3-7 12:51
现在来说,卖淫完全非法的国家不多了,这位代表确实看到了社会的本质,这种事哪能靠严禁来杜绝呢?穷极了,啥事都会干,只有疏导,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
作者:
星期一的早晨
时间:
2012-3-7 13:05
卖淫合法化按现状完全可以推出,利明显大于弊。这个问题已经事实存在许多年,该到了直面问题的时候了。要么严法强制,要么就纳入正规化管理,必须拍板了。
作者:
lkdp
时间:
2012-3-7 13:27
不合法化也已经默许了,没有哪个地区真正按照法律办事。
作者:
s4326395
时间:
2012-3-7 13:32
按照中国的传统思想观念很难被赞成和修改掉法律的处罚,提议也是有双面性的有好有坏,敢有人提出已经不错了。
作者:
dxfout
时间:
2012-3-7 13:35
我觉得可以,他可以减少犯罪,触进地方经济
作者:
xiyuhongpao
时间:
2012-3-7 14:04
俺支持迟夙生女士的提案,大家应该也 能感到,这些年来,强奸杀人的恶性事件少了很多,这就是广大的XJ辛勤努力工作的成果啊!!!
而且XJ也是人民大众中的一员啊!
作者:
rankle
时间:
2012-3-7 14:10
这都是些什么议案啊,不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算有勇气
作者:
Suzerain
时间:
2012-3-7 14:11
估计也就是提一提而已,中国的儒家思想根深蒂固,没那么容易放开.
作者:
大傻
时间:
2012-3-7 14:59
我赞同这个提案,既然事实存在,为何要避而不谈。
但估计这个提案最终的结果是无疾而终。
作者:
马仔
时间:
2012-3-7 17:04
性产业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减少犯罪,增加税收,解决男人生理需求,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作者:
3luo2dong5hua
时间:
2012-3-8 00:36
举手举脚赞成,这无论对女人的就业问题 还是对男人的需求问题 都将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作者:
ctwq
时间:
2012-3-8 13:34
现在的人大代表都这水平,黄赌毒在中国这样的社会永远都不可能合法化和放开地,一旦放开就是洪水猛兽,因为这个社会缺少自律性和道德。
作者:
eagle
时间:
2012-3-8 14:24
其实应该合法才对,我们都心知度命,为什么不吗?
作者:
jcj861013
时间:
2012-3-8 14:38
强烈支持此提议,不要每次玩的时候都提心吊胆的,以后么也不是会很怕了啊
作者:
dao37
时间:
2012-3-8 16:04
那剽是不是也合法化~不会只准卖~不准剽~那就。。。杯具了~
作者:
loon110
时间:
2012-3-8 16:06
这个本就没法完全禁止的东西...而且现实就存在的...为什么不合法化的去组织去管理...看后...在黑幕下的油水更好捞啊~~~好怕 好怕
作者:
wjj265
时间:
2012-3-8 16:15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自然会出现刚性需求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虽然现在表面是不公开的其实已是遍地开花的另一番景象了!
作者:
freedazhu
时间:
2012-3-8 16:48
那帮老东西一直都在公款公干,老外都知道中国人嫖妓可以开发票报销了,哈哈
作者:
skysky000
时间:
2012-3-8 17:38
卖淫合理化后,那些贪官不更加嚣张,公开进出娱乐场所啦,反正这是正当行业嘛!这样腐败不更加严重吗??
作者:
xmm1975
时间:
2012-3-8 18:18
反对,上面赞成的人想想,已所不欲,既然是合法化,那鸭子也应该合法化,你们的太太女儿如果去找鸭子,你们心里也会那么开明么
作者:
zyj7504
时间:
2012-3-8 18:38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个人观点同意卖淫合法化,这样的能够减少一些社会动荡,让将近三千万的剩男们有洞可打
作者:
jannyihome
时间:
2012-3-8 19:41
呵呵,不知道啦,就是怕那个病啦,要命的,
作者:
226226queen
时间:
2012-3-9 18:27
支持她的看法 看有些西方国家早就合法了 我们不能落后他们太多
作者:
reonjojozzh
时间:
2012-3-9 21:56
歧视妓女?人家靠自己身体赚钱,谁敢歧视她们,她们比2奶高尚的多了,再说了,我也没觉得中国卖淫不合法啊,看是谁去玩咯,我们老百姓去就是犯法了。
作者:
chinainsex
时间:
2012-3-9 21:58
我觉得此项提案如果真能被考虑通过,或者被认真讨论过,我觉得才象征着中国社会人文文化有了长足进步。
卖淫不是错,错就错在没有安全保障或者说合法化、规范化、产业化。由此导致的社会问题是必然的,不能仅仅归咎于“卖淫”行为。
作者:
l123368
时间:
2012-3-9 22:27
真是又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 累不累呢
作者:
cj8188
时间:
2012-3-9 23:49
应该合法化。最起码能减少一部分性犯罪吧。
作者:
野百合-2
时间:
2012-3-10 01:43
妓女现在又叫性工作者,既然有市场,还不如公开化,也可以收付税和解决就业、减少犯罪。
作者:
knight80829
时间:
2012-3-12 20:54
大势所趋。
靠!帖子长度不够?大势所趋啊!
!!
作者:
查比利
时间:
2012-3-12 21:08
真有这样的事吗?估计这位人大代表恐怕是要当到头了。
作者:
xiaozhang1314
时间:
2012-3-13 10:58
我完全支持人大代表的提议,妓女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对社会,对经济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只要能很好的管理,在不影响家庭,而且是双方自愿的性行为,是完全可行的,
作者:
xie9898
时间:
2012-3-13 11:02
这个提议好,能解决就业,还能和谐社会安定。
作者:
弯刀machete
时间:
2012-3-13 11:12
有合法就会有非法的,当你有一个准入门槛的时候,就会有达不到这个门槛却还要去做的,对于现阶段这个国家来说,还是有很多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人群的,当买卖双方都不能达到这个标准的时候,非法的就会出现,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所以这个提案肯定会被毙掉
作者:
cccccccc1025
时间:
2012-3-13 20:37
这各人大代表这是有见地,嫖娼从历史来说一直都存在的啦
作者:
z522680
时间:
2012-3-13 21:03
现在的代表们都懂的真正体察民情了啊
作者:
山中王
时间:
2012-3-13 22:50
这个代表提案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是卖淫合法化,是卖淫统一收为国有。就像赌博是犯法的,彩票却合法并和公益事业挂上了勾。参照国外的经验只有取得色情业牌照以后才能经营。
作者:
贰狗蛋
时间:
2012-3-13 22:57
真是锲而不舍啊 每年都会提 其实这个议案真的很好 不但可以使卖淫业合法化 对从业人员可以定期的身体检查 保障了她们的身体健康 也使这个行业正规化 避免了欺诈 胁迫等黑社会滋生的温床 也使顾客更加放心 安全 也可大大降低强奸等性犯罪 还为GDP做出贡献 从事肉体交易自有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延续至今 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
booms0427
时间:
2012-3-13 23:01
性是刚性需要,要合法化还需时日啊。狼友等待。
作者:
ivan77006
时间:
2012-3-13 23:03
个人觉得合法化是对的,不论从哪一方面都利大些。观念总是要改的,
作者:
hanzhao
时间:
2012-3-13 23:11
这样的提案就算通过了也没有女人自愿去申请。在欧州早就有妓女证这样的东西可是却很少有人去领。何况在中国根本不可能有人。而且根本不可能通过现在不可能以后也不可能。这样的提案就是博眼球
作者:
kacn
时间:
2012-3-14 00:27
这个提议在我看来是最合理的了,卖淫屡禁不止,并且自古以来就有之,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作者:
2BX
时间:
2012-3-14 01:08
这个……
时代的进步标志着我们在落后
作者:
weiganlin
时间:
2012-3-14 02:35
其实之前我也觉得疏导比单纯的堵要好,看了这篇帖子之后我发现我的想法太片面了。帖子里说的也很有道理,很多人一面对那些失足妇女们抱着歧视的眼光,一面又会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光顾她们。 这不是单纯的合法化的问题。 思想不转变,谈不上真正的疏
作者:
87225212
时间:
2012-3-14 03:02
这个题目,应该不是第一次被提到过了! 也是经常被讨论的话题了...
不过在社会主义回家里 应该不会通过的。
作者:
yesrgb
时间:
2012-3-16 19:12
这种行为早该可以合法了,好么。
作者:
bossliu2011
时间:
2012-3-16 23:03
只要高举社会主义的大旗,中国不会出现卖淫合法化的
作者:
ah1
时间:
2012-3-16 23:35
此人大代表提议,大胆前卫符合民情,属于大趋势,服务民众。
作者:
ameid
时间:
2012-3-16 23:39
这个提示在国内是肯定不能通过的。现在的情形是睁一只眼,不一只眼。
作者:
8811497
时间:
2012-3-16 23:55
提议生效的话恐怕离婚率又要大大增加咯,另外想说一下,中国那么多问题不抓,来搞这个提议?中国的腐败是从里到外的,有哪个官员是不贪不腐的?内部都没有治好,就想治外面?
作者:
as772ef911
时间:
2012-3-17 00:55
这事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合法有合法的道理,不合法有不合法的 道理
这个问题暂且不说,就说说现在的所谓人大代表,感觉都干娱乐圈靠拢了,不弄出点新鲜事,仿佛都不能表示自己的观点独特,自己与众不同,而自己所说的话,却一点实际意义也没有,更可以说,一点能表现人民心声的都没有,难道媒体的透明度曝光,只是为了帮助你们吸引一下广大人民的眼球?让你们吸引更多人民的目光,让你们混个眼熟的?与其拿出卖淫合法化这样的问题,不如实际关心一下民生问题,例如食品的安全问题,人民的工资福利,生活幸福水平问题,这才是更且为实际的,
人大代表不是你们作秀的舞台。
再说就严重了,仅此感觉人大代表们 各个 ‘不务正业’
作者:
ad3845
时间:
2012-3-17 14:39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在中国暂时是不可能的,过几十年有可能。。。。。。
作者:
jxncfp1979
时间:
2012-3-17 16:30
这个绝对支持,现在卖淫本来就是公开的,遮羞布留着也没用。
作者:
wrache
时间:
2012-3-17 21:40
什么堵得住?这是不可能的,别的不说,光说在广东打工的3000万农民工兄弟,他们的性苦闷怎么办?压抑人性?去NM的,不人道啊。
作者:
风再起
时间:
2012-3-17 21:40
这个提议在现在很难实现。
作者:
qq8223561
时间:
2012-3-17 22:07
凡事都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禁是禁不住的,何不来个加以管理呢,这样还好点~~
作者:
suyifei27
时间:
2012-3-20 14:20
和谐社会大家一起建设,不管行不行,最主要敢说
作者:
南方小鬼
时间:
2012-3-20 14:38
标题:
这个可以有
卖淫应该合法化,这个一则可以减少强奸等案件的发生率,二则可以减少艾滋病的感染率,三则,给予卖淫人员以保障。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国家担心一旦合法化,可能无法管理:虽然说给执照,但是“地下黑”窑子一定还是很多,对司法办案将照成很大的不便。所以,这两三年估计很难合法
。
作者:
yesee
时间:
2012-3-26 17:20
这个是好事啊,以后就没洒强歼地事啦,多好啊。
作者:
小老肥
时间:
2012-3-26 21:09
听说新西兰妓女已经合法化了。我们要想合法化那得等。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那一天了?
作者:
run2u
时间:
2012-3-26 22:39
大禹治水~堵是堵不住的~疏导才是王道,这个也一样
作者:
GUNDAMRX0
时间:
2012-3-26 23:50
我覺得這種色情行業 ,只要從業者是自願的不是被強迫的 就可以允許
跟那部電影脫衣舞女一樣 脫衣舞女不是被迫而是自願的,並且還有一種征服男人的感覺
為什麼自願的不被允許呢?
作者:
halaji
时间:
2012-3-27 09:29
强烈支持此提案,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好代表啊
作者:
mlpyjmwr
时间:
2012-3-27 09:42
应该是合法的啊,只要不是强迫,管理正规,卫生,明码标价,没什么问题,包括赌博也一样
作者:
wckfgcxcodnv
时间:
2012-3-27 09:43
卖淫嫖娼和赌博早就应该合法化。当然是要在特殊讦可的区域和埸合,国家明文收税和卫生检疫。
作者:
双人鱼
时间:
2012-3-27 10:42
呵呵,提议很好,早日通过,但是可能吗
作者:
hahamm
时间:
2012-3-27 12:14
政府可是适当放开而不是全面放开卖淫行业,但必须是较完善的制度来制约,高一两个试点看看,一来增加合法的税收,二来也避免这个行业长期处于地下带来的负面效应。
作者:
freedazhu
时间:
2012-3-27 17:03
香港都开始合法化了,台湾,也差不多,泰国是更加一堆一堆的,应该和国际接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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