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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下黄片被罚1900元续:市民下黄片被罚款遭质疑 网警舌战众网友 [打印本页]

作者: superjun    时间: 2008-9-22 21:10     标题: 男子下黄片被罚1900元续:市民下黄片被罚款遭质疑 网警舌战众网友

经常上网的人都会注意到,多数国内网站页面下方都会有“警警”和“察察”两个网警的标识。虽然网警常见,但网警在现实生活中执法罚款的事情,倒是很少见诸报端。至于网警耐心解答网民对执法处罚的异议,并引发激烈辩论的情形,更是少之又少。


这两天,围绕河南南阳市民任超奇因下载保存淫秽视频遭网警开罚单的事情,网络展开热议,形成了南阳网警舌战众网友这样蔚为壮观的景象。网警在辩论中还首次披露,任超奇的视频是通过BT下载的,BT被认为下载的同时也在上传,这构成了对其处罚的重要原因。


背景:电脑被“顺便检查”


事情要从任超奇被网警处罚说起,按照一位网友的形容,这件事如同任超奇本人的名字一样出奇。据河南本地媒体《东方今报》报道,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警在检查任超奇朋友的电脑时,顺便也检查了他的电脑,发现了一部他下载的淫秽视频后,扣押了电脑,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


据介绍,网警做出这项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根据这两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任超奇表示不服。尽管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视频是其从网上下载,看淫秽视频也不对,但只是他一个人观看,完全是为了好奇,事后忘了删除,并且没有传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于是,任超奇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


质疑:还有不违法的网民么?


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又名公安部33号令,警方对其中一些条款的执行几乎每年都会招致非议,被多年来屡遭诟病。法律界人士也曾多次批评,并有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33号令进行违宪审查。


这一次的新闻成了最典型、最戏剧性的案例,一经媒体披露,随即在网络上掀起热潮,知名时评作者、活跃的博客写手加上众多无名网友,纷纷对警方的这一处罚决定提出异议。


南阳警方对任超奇的处罚决定,让很多网友很吃惊。“原来下载淫秽视频也是违法的”,这句话近日成了很多论坛的流行语。更有网络评论员调侃称,按照这样的处罚逻辑,“还有不违法的网民么?”


网络调查显示,很多投票的网友认为,对任超奇的处罚过重。据网上就此事展开的一项网络调查:在55259人次的投票者当中,96.52%(53251人)认为“此人并没有非法传播、聚众观看淫秽视频,影响不大,如此处罚显然过重”。


记者注意到,围绕“南阳市民下载淫秽视频该不该罚款”,很多网络论坛制作了专题栏目展开辩论,而这些辩论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只有批评法律和警方的观点,没有支持的,纯粹一边倒。


高潮:南阳网警网上释疑


争论最热闹的,莫过于百度的南阳吧。在这里,网警“狂热的风”和众多质疑网民展开舌战。这样的互动场面,实属少见。据了解,“狂热的风”是南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干警。南方都市报记者注意到,“狂热的风”在百度南阳吧里非常活跃,过去的一年里曾多次发帖要求百度或南阳吧吧主删除不恰当的帖子,并经常为网友答疑。


9月18日,事件报道当天,就有网友“情定镇名”发帖点名,“狂热的风咋不出来澄清一下里‘1900’事件呢?”


记者注意到,仅仅19分钟过后,“狂热的风”便进行了回复。他在跟帖中表示,并不需要进一步澄清,因为对任超奇的处罚是依法做出的,同时还他介绍说,任超奇是使用BT下载的,BT技术的本身意味着下载的同时也在上传。随后,他再次贴出《办法》第五条第六项和第二十条,并表示,尽管是偶然查到任超奇,但“如果我们知道了不处罚,是违法的,要追究我们责任的”。


“他用BT下载,我们认为,情节不能算较轻。如果适用《治安处罚法》,处罚的结果可能会更重。”


在南阳吧的多个帖子里,这位网警都和网友展开了辩论,并正面回答质疑,“这个案件炒开了也好,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律课。”


辩论焦点


1适用法律有误?


网友:怎么不用《治安处罚法》


这个处罚本身适用法律就存在着错误的,南阳警方处罚依据的《办法》是公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颁布的,但“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复制、浏览淫秽作品虽然不当,但如果不传播,不用作商业用途,并不构成违法。前者是规章,后者是法律。”


网警:《治安处罚法》也规定复制违法


公安局内部有专门研究法律的,处罚决定需要他们批准的。经请示公安部法制局,我们适用的法律没有错误。


而且即便是《治安处罚法》,里面也写得很清楚,复制淫秽物品是违法的,下载本身就是复制的一种,只不过是从互联网上复制到了自己的电脑里。


2罚款为了利益?


网友:何必要罚款,眼里只有银子?


网警对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理解也存在偏差:正确的理解应为,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不是说什么情况下都必须罚款,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行为,应属道德范畴,理应批评教育为主,警告为辅,行政处罚,未免太过牵强,我想网警眼里只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没弄明白法条的真正含义”。


网警:罚款,我们一分也没拿


罚款,我们单位一分也不会收。现在罚款都是收支两条线,他的钱要交也是交财政局了;对于法律的理解上,自以为的东西,是不具法律效力的,对于所有法律行为,都是由法制部门申批的,不像有些单位,自己一说,说啥说是啥。“


3岂不是所有网友都违法?


网友:法律错了还是人民错了?


谁的电脑里没个什么图片、什么视频,难道都是违法的?如果所有人都违法,那是法律的问题还是人民的问题?


网警:违法者众不代表法律错了


不能说违法的人多了,就说明法律错了,闯红灯的人每秒都有,能说明《交通安全法》规定错了?侵犯了行人的人身自由,非要限制在原地等1分钟。


事到如今,只能说请大家多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对照法规条文,只要不违反,网警是没办法的。另外,就是任超奇一案正在复议中,静等复议结果吧。


4舆论为什么都反对处罚?


网友:CCTV都反对处罚哦


国家根本无权干涉。我的电脑黄片进得、病毒进得、警察进不得!请网警看看CCTV、《中国青年报》,人家都说了处罚不对,你怎么看?


网警: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执行


媒体说的是法律有问题,不是南阳的执行有问题。法律怎么规定,我们怎么执行。如果法律不修改,我建议大家改一改。


我们按法律执行,如果说错,那也不是我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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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发了“男子下载黄片被罚1900元”,引起了大家的广大讨论,现在看起来这件事情貌似在整个网络都很热门哟~以上是最新出炉的报道,贴出来供大家讨论!以下是上次我发的http://69.4.239.126/bbs/thread-1382201-1-1.html

[ 本帖最后由 superjun 于 2008-9-22 21:14 编辑 ]
作者: superjun    时间: 2008-9-22 21:15

看来只是个案~广大色友应该可以稍稍放心一下了,只要做好保密工作,应该会相安无事的!
作者: kaddish    时间: 2008-9-22 21:19

如果这样的话。看到这贴的人。会被处罚的金额不会下于万元.
作者: naoh2004    时间: 2008-9-22 22:01

如果我的小孩浏览黄网的话 是不是也要把我抓起来 说管教不到位?
那如果我电脑里要有病毒 那我找谁去? 找网警 说他们监管力度不够?
作者: zhangbina    时间: 2008-9-22 22:34

这个事哪这么多说道啊,想罚你还要警警察察给你理由啊,不怕加倍么。
作者: gxwz123    时间: 2008-9-22 23:36

都什么年代了,网上载个片子打打飞机也罚款?不如上街找个小姐玩玩,这个算犯法吗?
作者: godkiller    时间: 2008-9-23 02:19

现在的政府就是,该干的不干,不该看的天天扯淡,你说没事你老揪着群众的几吧说事,闲出蛋来了是怎么着?这最近出的事还少了是怎么着,干点人事吧。
作者: 边缘    时间: 2008-9-23 07:39

就是,罚你就是罚你,还需要理由吗?就算找不到毛片,说你电脑里面有病毒,以传播病毒罚你不一样,要是以编写病毒罚你更惨了。

就这样啊,做个俯卧撑。
作者: zhr200555    时间: 2008-9-23 09:26

...这样的事情都有!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连看看黄片都不行?好像法律上对看A片没什么特别的忌讳!只要你传播就没有事情!但是你传播那就要负法律责任!
作者: zelriwujl    时间: 2008-9-23 11:11

看那那则新闻还真有些怕怕呢,都不干用bt下载了啊
作者: 灌装薯片    时间: 2008-9-23 23:47

哈~这贴子对这论坛的发展不好哦  玩笑
以前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 以前在住酒店的时候用酒店的电脑下片
门口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下的不敢动弹啦 竖起耳朵听
生怕警察用迅雷不及掩耳盗速度赶到 来逮我了
作者: 午夜狂魔    时间: 2008-9-23 23:52

来发点法律知识来看看,最重要的是那些,别让这些网警逮到了,罚款发得不心疼啊。这东西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宣扬出去。虽然说我们本来就没错,给人侵犯隐私。发现到错误。抓到把柄可不好受啊!
作者: kuga87226    时间: 2008-9-23 23:54

估计被抓后会罚到我倾家荡产呀,还是要小心呀
作者: zxrwolf    时间: 2008-9-24 00:28     标题: 法律责任!

其实也没什么啊,只不过是瞎猫捉了个死耗子
作者: speaker    时间: 2008-9-24 01:57

这种对社会普遍问题只做针对性特殊处理的做法,本来就值得商榷。
就象时不时把满街的妓女抓起来关一回一样,有用吗?
作者: dlhjili    时间: 2008-9-24 09:53

网警是没事干吧?把网站封了杜绝源头不更好吗?我有个朋友120G硬盘100多G的黄片整个一部淫机那要叫网警看到了还不判个十年八年的!
作者: javii    时间: 2008-9-24 10:46

看来,大家用BT下载后, 继续做种固然重要,否则结果是大家都没得下.但如果做完种, 建议把片名改掉,然后把BT种子删了, 这样起码不会背上传播的罪名.
作者: wangranxj    时间: 2008-9-24 12:30

下片很正常啊,这个都要管吗,只要没有在公共场合就没事
作者: vbnmnbv    时间: 2008-9-24 12:48

猜罪中,到现在还没算完1900X多少?按时间算还是按个算?
作者: 200203104126    时间: 2008-9-24 23:25

本身这个法律有就问题的,而且网络犯罪(?)不好定性, 应该是罚论坛还是罚个人,这些东西现在还需要探讨.(SIS要做好保密工作啊)
在网络传播中,个人行为有些是无意识的犯罪,甚至都算不上犯罪。按影响来算,怎么量刑,按犯罪动机来,这又更不好判定了,谁知道个人的想法是什么.
若范围太宽,那么全世界的男人都要犯罪了,身上携带作案工具啊!
作者: dxj1234    时间: 2008-9-25 14:29

照这样老百姓的电脑中次毒!网警就该补偿老百姓1000快,哈哈他们不去讨饭才怪
作者: wangxuebing    时间: 2008-9-25 15:47

这种处罚实际违背了立法的实质,颁布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每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不法侵犯。对于成年人来说自己看一部成人电影没什么社会危害性,那帮网警是以哗众取宠为目的的。再有现在虽然说收支两条线,但是这种财政收入属于预算外收入,大部分会退库的,就是回到他们单位的账上。真心希望这种事不要再发生了,如果一个成年人看一部成人电影都要罚老百姓平均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国家还有个人的自由吗。这些网警的亲戚朋友就没看过黄片,他们知道了也会去罚款?罚款的真实目的他们是心知肚明的。
作者: aihaosex    时间: 2008-9-25 17:52

什么年代了,该干什么去干什么,吃一堑长一智,大家小心。
作者: 城市星座    时间: 2008-9-25 21:59

这个警察纯粹闲着无聊,那些该管的的事一件都没管,废物一个!
作者: 正義    时间: 2008-9-26 13:50

应该是任先生跟某个民警有些恩怨什么的,或者是跟某领导有些什么深仇之类的。
作者: zxz9136    时间: 2008-9-26 20:10

马勒戈壁的,我就不信警察就不看黄片,警察就不嫖妓?估计这位任超奇是得罪了谁,被警察报复,要不就是警察为了创收,妈的,在钱面前警察会变得像强盗!
作者: qipengfei88    时间: 2008-9-27 14:17

这南阳的警察也太操蛋了,有这精力咋不去抓2贼,他自己电脑里肯定也有这个东西
作者: 八格牙膏    时间: 2008-9-27 18:14

也许任超奇该被罚,但绝对不是现在。
公安的处理也重了,惹火上身是难免的。
作者: pppoewp    时间: 2008-9-27 18:18

又没有故意传播,凭什么罚这么多钱啊,照他们的算全中国99%大学生都该抓起来。
作者: 八格牙膏    时间: 2008-9-27 20:07

警方9月26日下午公布了复议结果:撤销对任超奇的罚款处罚。

  任超奇得知,南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书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因为任超奇是初次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且情节较轻,对其作出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过重,因此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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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免了罚款,但留了一条尾巴:初犯就这样了,再犯可就不客气了。
作者: 池塘色蛙    时间: 2008-9-27 20:18

这个事情就像银行取钱一案一样最初的判决实在是荒唐和离奇
当法律的对象是老百姓时,就重之又重甚至不合理,无语的很
作者: 玫瑰夫人    时间: 2008-9-27 20:20

哎,中国的警察啊,该管的不去管理,整天就想着罚款!
和谐社会啊!
作者: zz380214    时间: 2008-9-27 20:23

这种东西在中国的现当代来说,还真没个好的说法,绝对的是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关键还是制度的问题,现在网民看个小片,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我过的法律到现在还是维持在80年代,用80年代的法律来规范现在的社会,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当然了,那哥哥还是真的值得同情的,不过,我想他还是高兴吧,因为他,我想或许政府回想想该怎么办国人的这个问题.或许,以后我门都不要下什么屏蔽系统了!
作者: wind787    时间: 2008-9-27 22:37

网警闲得没事干了,有本事公开他们的超大容量硬盘,估计都是A片呢。
作者: xukongzi    时间: 2008-9-28 03:10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照这么说,大家都别上网了,我们现在都在用盗版,违法行为啊。
作者: KNACL    时间: 2008-9-28 07:57

如果警察来查我的电脑,我就敲断他的爪子。这是违宪的。宪法是母法,南阳的警察脑子进水了。
作者: rubbish411    时间: 2008-9-29 16:11

下簧片不要紧,奉劝诸位一句,千万别用突破网络限制的软件,我几个朋友去国外工作了一段时间,习惯了那边的新闻自由和网络无限,回来弄了个破解软件继续浏览受限的国外网站,真的别警察带走了。
作者: 含糊    时间: 2008-10-7 14:10

谁叫那个网友看完不删呢?上天报纸说已经把钱退了,处罚决定撤销了。
作者: 8628946    时间: 2008-10-13 15:32

唉,只能说这个兄弟无辜至极,唉~公务员拿人民薪水,就去干这样鸡皮算毛的小事
作者: marina    时间: 2008-10-13 16:14

这也就是"犯法"了,那要"罚"的人也够多了!
想不到二十世纪的也有如此的执法!
作者: yuanxiaoq    时间: 2008-10-13 20:25

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不都要抓了啊,公安部门会搞手脚不赢的,看来这只是个案啊
作者: leesimaxy    时间: 2008-10-14 16:32

我日,看个A片也得罚款,是不是要学习塔利班时期的阿富汗?全面性压抑,除了传宗接代,别的什么都别干!
作者: wing0127    时间: 2008-10-15 10:40

不可能罚,法律不会明文规定这个的,不然我们国家是不是有点太封闭了,全世界也找不出这样的法律啊,我还看过有人认为看色情片是低级人的行为,高等人是不看的,理论很有意思
作者: jusensen    时间: 2008-10-15 10:47

既然能抓到这样的,那网络犯罪能不能抓到呢?比如用木马侵入平民电脑做成肉鸡的那些人?
作者: T830808    时间: 2008-10-15 12:58

我靠,政府也他妈的管道太宽了吧,这样,老子也貌似百万富翁了
作者: fzc870701    时间: 2008-10-15 13:14

我靠哦 哪我们这论坛的不是所有人都要罚万儿八千的?款
作者: yl5033005    时间: 2008-10-15 13:30

是罚还是法?BT 下载这本身是个下载工具.一边下载文件,一边上传是工具的特性.错在哪里?
作者: unitme    时间: 2008-10-15 13:42

现在这个社会,没有自由啊,看看艺术片也犯法?
作者: zhouzhe84    时间: 2008-10-15 13:43

晕啊,不知是一部1900,还是只要有就是1900的VIP法规。如果是前面的话,呵呵。我罚款能买套房子了。
作者: liulaopigu    时间: 2008-10-16 00:04

实际上这个问题应该分开了看:第一,电脑是不是任超奇的私人物品,如果是,那么网警“狂热的风”凭什么去检查任某的电脑。本身网警就违法。这跟警察无任何理由就进你家里搜查一样。第二:如果任某电脑是单位或是公共财产的话,那么任某被罚就不稀奇了。
作者: 大傻    时间: 2008-10-16 10:26

就TM吹吧,我就不信他们网警没有看过H片,
如果说违法的话,我倒是想问问,他们有什么权利查电脑,有搜查证吗?
作者: xlklby    时间: 2008-10-17 20:00

广大淫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作好地下党的准备 不知道 代理了还找不找得到 难道还要进修黑客技术!哎~~
作者: whxnx    时间: 2008-10-18 12:11

追根溯源怕是该罚因特尔吧~没他网络人家怎么下载怎么传播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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