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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本区《十元妓,谁之罪,罪之何在》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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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哈哈!楼主此贴显然是针对上一贴我的回复有感而发的。如果我的发言确实伤害了楼主或楼主文章中所提到的人,那么我在此道歉。
我重申,我没有鄙视她们的意思。你可以重读我的回复!我也承认她们是为生活所迫。试想,衣食无忧出去做妓女都是正常的选择,她们为生活去卖身我又有什么理由鄙视她们呢?所谓“人各有志”,卖身也是她们自己的权利。
我所不能同意的,是她们“除了卖身别无选择”的这种观点。而作者你显然是支持这种观点的。
想达到某一目的,方式或途径有多种,就好比一个人想成功,你可以靠学业,也可以靠经商,靠从军......
那么对这些女人而言,想维持生计,卖身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但绝不是唯一的方式。我举了1960年中国经历的饥饿,那时几乎没有为了生计去卖淫的。多数人也活了下来。你给我的回答是:那时嫖客都吃不饱,没有钱也没有心思去嫖妓了。如果当时有嫖客,同样会有大批妓女——我的理解没错吧!
但是你不要忘了,事实是”当时的女人没有作妓,绝大多数也活下来“,现在的情形不好,但比那时要强许多吧!那个年代你想捡垃圾吃都没有,能吃的树皮都找不到了。现在还不至于如此吧!为什么说做妓女才是唯一出路呢?
生存权绝对是第一选择,如果不作妓就要饿死,那么我也支持她们做妓。但事实证明不是这样的。60年多数人也活了下来,你总不能说当时饿死的人就是因为当时她们家没有做妓的吧。
你可以不满这个社会,但你不能把所有矛盾都归咎于这个上面。也可以说,经济因素是外因,个人道德取向是内因。外因只是条件,内因起决定作用。试想,如果中国大地上没有一个嫖客,这些十元钱的卖淫女是不是必须饿死?如果不是,就说明她们还有别的出路!那么,为什么她们现在不选择别的出路?非要等到没有嫖客时再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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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灵 金币 +12 回复认真,鼓励! 2009-6-3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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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 的帖子

看来你我是站在不同角度去看的。
我理解你的心情,也理解这些“妓女”。但我为她们感到不值!
我先前的发言,是站在传统的道德观念上去做评论,而你的发言,更多的还是在社会责任方面去探讨。也许这两者并不完全矛盾。也就是说,促成这种情况发生也许不是单一的原因。如果这些女子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忠烈女子”,莫说十元,万元也未必打动得了,她们宁愿一死也要保护名节。另一方面,“人吃人的社会”客观上也“逼良为娼”,把原本正常的女性推向了妓女的行列。
我同意你的这种观点:我们不应过多地去指责,嘲笑这些命运本身就不公的人群,而要深思现象背后的本质。
但是,需要做出努力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全社会,更应当包括她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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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6 回复认真,鼓励! 2009-7-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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