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_8033 发表于 2012-6-13 11:06 只看TA 7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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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是没法说了 也不补偿了 还是离远点比什么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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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2012 发表于 2012-6-13 11:37 只看TA 7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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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能把多年前的见不得阳光的糗事晾晒出来,也足以证明你的虔诚,有些懊悔不一定要说出来,把事情道出来已经是一种勇气。人生难免出错,出错感知到就算皈依了。也难怪那个年代,青春期的男孩血气方刚,真是无的放矢的发泄,难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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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hanicsli 发表于 2012-6-14 01:30 只看TA 7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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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小时候的确不是人,同意5楼兄弟的说法。这种事没法弥补吧,只能是终身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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