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官恩娜的說法:
官恩娜說:“四五年前,那時我剛剛入行,曾經有個女藝人向我訴苦,說去外地拍攝時,
在夜店被一個男藝人借醉上下其手、意圖不軌,那個女藝人告訴我,說那個男藝人硬按住
她,摸她全身,還想進一步侵犯她,好在她奮力抵抗,才將那個男藝人推開!”
官恩娜表示該女藝人雖不甘受辱,但由于不想把事件鬧大,只是向身邊好友力斥該咸魔的
行為,沒有報警將“凶手”繩之于法。記者立即追問男、女主角是誰,官恩娜說:“我知
道那個男藝人是誰,但我不說了!”在記者的多番追問下,她才把“咸魔”及受害女藝人
的特征一一道來:“他結婚了,有老婆,又英俊,人人都認識,我們偶爾會碰面;那個女
藝人身材比我好,資歷比我深,很多人都知道她是誰,那個女孩子已經很慘啦!”問及受
害者何時向她投訴時,官恩娜說:“不就是事件的第二天嘛!是在外地,我也在那邊!”
再追問是拍哪部劇時,她立即求饒:“我拍過兩部劇而已!怎麼講啊!不過不是拍《獎門
人》和旅游特輯!”
很明顯的,這部戲就是酒店風雲。當時有在菲律賓出過外景。
同劇男藝人有結婚,而且長相不錯,大概就只有姜大衛、馬德鐘、郭政鴻,
這影射非常明顯,所以記者也很容易猜出是誰。
至於吵新聞,個人覺得是某人太大嘴巴,自己也沒有實際證據。
畢竟官恩娜的身份是歌手,跟TVB的關係並不深,
這種沒有對於TVB傷害很深的傳聞,最慘的後果可能是導致她被人封殺。
這種事情在其他職場發生的機率也很高,不光只是出現在演藝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