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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尝试从人权的角度来看性交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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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声明下:楼主对人权还没理解透彻!“双重标准”真是可笑至极!

所谓人权其实是个金字塔的构造,从下到上包括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人格的平等!

性交易合法化充其量只不过是达到了人权的最底层——权利的平等而已!

所以现在从全球的范围来看,性交易非法化是大势所趋,

虽然由于贫富的差距性交易不可避免,

但是起码我们要知道这种漠视人权的行为时不可取的!




“性权”应当是独立的人权,

可惜的是在男权制社会“双重标准”下,

无论性交易是否合法其实都是一样的,

女性在所谓的“自愿”(被迫的自愿)的前提下,

“人格减等”在所难免,

合法化不过就是男人的阴谋而已!

如果能够尊重卖淫者(更尊重的词语应该是性工作者)能像尊重我的偶像和伟人一样,

用一种“单一的标准”去反对对他们的歧视,

那么也许性交易才会得到真正的合法化吧???



另外,人特别是男人应当明白,

发泄性欲的途径原本就有许多,

自慰就是很好的一条。

作为一个宣扬人权的人,

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尊重性权起码要做到不去进行性交易;

换位思考一下,扪心自问——你愿意是被你交易的发泄的对象么!

人不是物品不是商品不是玩具,永远不是!


以下摘自《性政治》

真正的性解放不是现今被歪曲的那种随心所欲,朝三暮四,纯粹动物性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性解放;而是以身心健康为前提,“整合、健全”人格为基础,废除大男子主义思想和持有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地位、角色和气质的传统社会化方式,建立一种宽容的允许性自由单一标准的,一种未被传统的性联姻带来的粗俗而有剥削性质的经济基础腐坏标准的性解放。

[ 本帖最后由 suofei1981 于 2010-8-18 1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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